大口径厚壁铝管规定留切口余量
规定留切口余量:外径≤159mm 为 5~10mm;外径>159mm 为 10~15mm。 铝管的倍尺长度: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,合同中应注明铝管单倍尺长度及构成总长度 的倍数(例如 3000mm×3,即 3000mm 的 3 倍数,总长为 9000mm)。实际操作中,应在总长 度的基础上加上允许正偏差 20mm,再加上每个单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。以铝管为例,